
各州、市人民当局,,,各地域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度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构筑市场若干定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现实,,,提出以下定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规范构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治理。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房屋构筑(含构筑装璜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除选取国际招标的特大型、大型市政工程能够在当局有关部门依法监督下,,,由项目法人依照国度有关划定组织招标投标外,,,都必须进入有形构筑市场。公路、铁路、水利、民航、邮电、电力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也可进入有形构筑市场。招标人、投标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划定的权势使命在有形构筑市场内发展招标投标活动。相应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活动也必须进入有形构筑市场统一治理,,,规范工程分包活动。
国度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属部门直收受理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地(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入省有形构筑市场发展招标投标活动。各地(州、市)直收受理的建设项目和不设立有形构筑市场的县(市)治理的限额以上(限额由各地、州、市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进入该地(州、市)有形构筑市场发展招标投标活动。核准设立了有形构筑市场的县(市)治理的建设项目,,,进入该县(市)有形构筑市场发展招标投标活动。不具备设立有形构筑市场前提的县(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应在由县(市)当局指定的地址内发展招标投标活动。
二、健全和美满有形构筑市场体制和服务职能。各有形构筑市场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与当部门门及招投标治理机构脱钩,,,做到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不能与当部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从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度和倾轧本地域以外的企业参与投标,,,或以任何方式犯法过问招标投标活动。有形构筑市场均应具备场所服务、信息征询服务等职能。要积极拓展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服务。要加强推算机治理系统和有关网络建设,,,省、地(州、市)有形构筑市场要依照国度、省的统一要求和尺度,,,尽快成立并美满工程建设信息数据库,,,执行国度、省、地(州、市)推算机联网工作。各有形构筑市场要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WWW.ynzb.com.cn)当令颁布各类该当公开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积极发展网上投标报名和索求网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建设工程买卖活动操作的通明度。
三、规范有形构筑市场收费行为。有形构筑市场要严格依照《云南省计委关于制订全省建设工程买卖中心服务价值的通知》(云计价值【2002】382号)划定的收费项目和尺度收费,,,不得另扬名目收取其它服务用度。当局有关部门要当真推广治理和服务职责,,,除国度划定的税费之外,,,不得收取其它用度。凡在有形构筑市场内收费的部门,,,必须颁布收费凭据、收费项目、收费尺度。违反划定的,,,除责令实时纠正外,,,还要提请物价主管部门依法处!
四、加强有形构筑市场的监管。对进入有形构筑市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治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在有形构筑市场内依法别离执行监督。监察机关遵循《行政监察法》对行政监督部门推广行政职能执行监察。监察机关要在有形构筑市场成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颁布举报电话,,,积极、当真地受理人民的检举和控诉。
五、严格有形构筑市场设立审批。设立有形构筑市场必须切合《通知》划定的前提。省、地(州、市)别离只设立一个有形构筑市场,,,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有形构筑市场。建设工程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大的地、州、市人民当局(行政公署)地点地以外的县级城市,,,凭据市场需要,,,确需成立有形构筑市场的,,,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能够设立一个有形构筑市场。今后,,,凡地级以上城市设立有形构筑市场,,,由省人民当局报建设部鉴定。已经设立有形构筑市场,,,但不具备《通知》划定前提的,,,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期限整顿或予以取缔。
六、切实加强我省有形构筑市场的辅导。为搞好组织协调,,,实时解决有形构筑市场出现的问题,,,成立由省建设厅牵头,,,省计委、省监察厅等部门参与的省有形构筑市场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办公室。各地、州、市也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掌管本地(州、市)有形构筑市场的协和谐治理。
省有关部门及各地、州、市要依照《通知》划定和本执行定见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监察厅于11月底前组织专项查抄,,,凡不切合国度和省有关要求的将予以取缔或令其期限整改,,,执行复查。今后将成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查抄制度,,,推进全省有形构筑市场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创制一个公开、公正、平正的构筑市场竞争环境。
二O O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