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是指“工作日”还是“日历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招投标工作在将来一段功夫内的重要领导性文件。!短趵返谑,第十七条,划定了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以及资格预审文件终场发售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功夫段,均描述为“不得少于5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子》(国度发展打算委员会令2003年第30号,以下简称“发改委30呼吁”)第十五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子》(国度发展和鼎新委员会令2005年第27号,以下简称“发改委27呼吁”)第十四条均有划定“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终场销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由于《条例》并没有对于文件中所称“日”进行明确的界说,是为“工作日”还是“日历日”。但是“发改委30呼吁”、“发改委27呼吁”仍为拥有使劲的文件,所以在处置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功夫问题上,笔者建议遵守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要求,这样均切合新旧划定。以免在项目后期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此类问题被有关利益方以分歧的律例要求作为法式瑕疵点进行攻击。
二、资格预审由谁审查
《条例》第十八条划定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该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该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划定。!而“发改委30呼吁”、“发改委27呼吁”均未做出这样的要求,“发改委27呼吁”第十九条有这样的描述“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扭转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尺度和步骤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尺度和步骤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胺⒏奈30呼吁”也在第十八条有类似的划定。也即依照“发改委30呼吁”、“发改委27呼吁”,资格预审工作能够直接由招标人来进行。依照《条例》的划定,对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该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这也是《条例》中新的划定。这就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进行招标规划策动时就必须思考到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相对资格预审而言,依照《条例》第五十一条划定,资格后审的审查工作,此刻依然由评标委员会掌管。
三、澄清或者批改应该提前多长功夫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划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批改的,该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功夫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大局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而其他有关文件对于这一方面的划定,也根基一连了《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划定如下“招标人能够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批改。澄清或者批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该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功夫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功夫至少15日前,以书面大局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及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该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功夫。!在《条例》的上述划定中,设定了一个前置前提,即澄清或者批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编制。反之的解读是,若是澄清或者批改不影响到有关文件的编制,便能够不遵守提前3日或者15日的划定。当然,在现实工作中,若何进行规范操作,预防潜在的法式风向,必要从业人员开动脑筋。好比是否能够在发出澄清或者批改的书面通知时,同时让潜在投标人在通知上勾选是否对有关文件编制有影响,凭据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勾选情况做相应的应对。
四、潜在投标人何时能够提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异议
《条例》第二十二条划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该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功夫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该当在投标截止功夫10日前提出。招标人该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答;作出回答前,该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类似的划定,能够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执行法子》(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商务部13呼吁”)第二十九条中看到“若是投标人以为已公开发售的招标文件含有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该当在开标日五日以前以书面大局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币约啊吨谢嗣窆埠凸本植晒悍ā(以下简称《当局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划定“供给商以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了局使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能够在知晓或者应知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大局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这里进行了有关功夫节点的限定,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发展,以预防邻近开标功夫依然有潜在投标人对文件提出异议,如要对文件进行批改澄清,又必须比开标功夫提前15天,影响项主张现实操作。别的一方面,《条例》明确划定潜在投标人拥有在规按功夫内提出异议的权势,也就要求招标从业人员越发器重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以及正确面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有关文件在规按功夫内提出的异议,并妥善处置,在前期化解矛盾。
五、最高投标限价、最低投标限价
《条例》第二十七条划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该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推算步骤。招标人不得划定最低投标限价。!此条,首先明确划定了“不能划定最低投标限价”,那么势必对于若何处置超廉价投标提出新的要求,若何判定超廉价投标是否为低于成本竞争,是否在评标法子中设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价,以及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报价组成明细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这都是针对新的划定,招标从业人员必要在项目策动、招标文件编制时进行思考的。其次,笔者以为这里单一的划定“不得划定最低投标限价”有所不当,没有思考到现实招标工作中的特殊项目。好比厂房、旧有设备拆除的招标项目,此类项目是由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但是所报价值是投标人将来中标后为了承揽此项目而必要交纳给招标人的数额,对于招标人来说,应该是越多越好,所以此类招标,通常会划定最低投标限价,而非最高投标限价,才拥有现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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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情景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对于投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明确了一种情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功夫后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该当拒收。!而对于“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处置,原来各个文件的划定有所不一致,如“财政部18呼吁”第四十条划定,“开标时,该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荐的代表查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查抄并公证。!币约暗谖迨趸,“未依照招标文件划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该当在资格性、切合性查抄时依照无效投标处置”,这项划定将未依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措置放到了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处置。“发改委27呼吁”第四十一条、“发改委30呼吁”第五十条,又在《招标投标法》划定的拒收投标文件情景外,增长了一条“未依照本文件要求密封的”,此种情景在《尺度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投标人须知4.1.3也有划定“不依照要求密封和加写象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而这次《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投递或者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该当拒收。!闭饫,“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是一种新的以律例大局出现的新的能够拒收文件的情景,而“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作为一种拒收的情景也以律例的大局予以表明,在现实的工作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该严格遵守。
九、质疑与投诉
《招标投标法》中并未有专门的质疑与投诉章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置法子》(国度发展和鼎新委员会令2004年第11号,以下简称“发改委11呼吁”)是针对投诉活动的治理划定。但“发改委30呼吁”、“发改委27呼吁”和“发改委11呼吁”均未提到质疑,也即《条例》第六十条所称“该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这次《条例》增长了部门事项投诉前,该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这样的处置方式是与《当局采购法》的质疑与投诉法式,“商务部13呼吁”的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所述“投标人也可在评标了局公示期内先向招标机构提出版面异议定见,招标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异议定见后,该当在公示期实现前赐与书面或口头回答。如投标人未得到招标机构的回答或对回答了局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涵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钡姆ㄊ绞且恢碌。这样的治理模式,一方面能够将问题提前措置,预防直接将问题推至行政处置决定的层面,另一方面,也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拥有接管质疑、妥善处置质疑、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针对《条例》中部门影响现实招标投标具体工作的新的划定,做了一些粗略的介绍。!短趵防甑牟菽,数易其稿,其中必要当真学习的处所还有众多内容。所有招标从业人员都要当真学习,领导现实工作,贯彻三公准则,更好的发展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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