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以。
凭据《招标投标法》划定,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寓意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注明,但是澄清或者注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领域或者扭转投标文件的内容性内容。
《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中明确,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注明,不得接受投标人自动提出的澄清、、、注明。若是评标委员会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注明或者接受投标人自动提出的澄清、、、注明,《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作出以下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更正;情节严重的,不容其在肯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主张评标;情节出格严重的,取缔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律例凭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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