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委、办、厅、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档案馆、勘测、设计单元、建设监理单元、有关构筑业企业:::
为贯彻建设部90呼吁《城市建设档案治理划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治理暂行划定》,,加强当局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监督治理,,现就有关划定和要求提出如下定见,,请当真贯彻执行。。
一、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构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各类管线),,建设单元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治理部门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二、建设单元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城建档案治理部门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见附件一),,作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的前提之一。。
三、建设工程项主张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建档案治理部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治理的准则,,省、地(市)、县治理领域以“《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治理暂行划定》第四条”(见附件二)为尺度。。
四、建设单元该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城建档案治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及认可,,获得城建档案治理部门出具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见附件三)后,,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登记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登记。。
五、竣工验收登记后,,建设单元必须将初验整改后的一套齐全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报送城建档案治理部门,,申领《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见附件四),,凡未获得《云南省建设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六、原件应保留在城建档案治理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房产部门(有关部门)办理验证手续时,,有关文件保留在城建档案治理部门的,,由城建档案治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元要当真网络本单元形成的工程档案,,实时向建设单元移交、监理单元要协助建设单元监督、查抄各单元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堆集和立卷归档。。
八、《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
九、建设工程档案统一用国际尺度A4纸,,按划定装订存档。。
十、本划定自觉文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有关划定与本划定不符的,,按本划定执行。。
附件:::1、《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2、《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治理暂行划定》第四条
3、《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4、《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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